发布时间:2020/7/21 9:17:54 作者:佚名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大附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持续科学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教教科【2020】279号)精神,开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 2020 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申报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应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 1)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拟设立 30 项,每项资助 2 万元。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资助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的有关管理规定;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须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 1 项基础教育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 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 1 项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的研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
(四)已主持承担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作为主持人(负责人)已申报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者,不论是否被审核立项,均不能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已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申报并确定立项的,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一)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以下简称“厅基教处”)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研究团队组建、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研究成果的质量。
(三)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课题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并要求退回已拨付的经费。
(五)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 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 2 万字),河南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建议(3000 字左右),1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 的相关学术论文或 2 篇发表在一般 CN 期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 字)。专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六)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 3 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一)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实行限量申报,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限报 1项。
(二)申报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2)纸质文本一式 2 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3)纸质文本一式 3 份,《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需分别单独装订,一起报送。
(三)课题承担(报送)单位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4) 纸质文本一式 2 份(即使申报 1 项课题也要填报)。汇总时须确保汇总表编号与申报者纸质材料顺序号、电子材料文件夹编号一致。
(四)上述材料同版电子稿由课题承担(报送)单位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稿每项课题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格式为“序号+申报者单位+申报者姓名”,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2020 基础教育专项+报送单位+申报数量”。
(五)上述表格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www.haedu.gov.cn 或河南教育科研网 www.hnedur.com 下载。
(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专项课题的申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厅直属单位(中小学) 负责本单位(中小学)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地点为市教科所302室,受理时间为 2020 年 7 月27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好勤 杨会萍;联系电话:23886312。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2.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开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 年 7 月 20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大附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持续科学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教教科【2020】279号)精神,开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 2020 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申报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应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 1)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拟设立 30 项,每项资助 2 万元。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资助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的有关管理规定;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须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 1 项基础教育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 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 1 项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的研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
(四)已主持承担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作为主持人(负责人)已申报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者,不论是否被审核立项,均不能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已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申报并确定立项的,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一)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以下简称“厅基教处”)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研究团队组建、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研究成果的质量。
(三)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课题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并要求退回已拨付的经费。
(五)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 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 2 万字),河南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建议(3000 字左右),1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 的相关学术论文或 2 篇发表在一般 CN 期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 字)。专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六)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 3 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一)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实行限量申报,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限报 1项。
(二)申报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2)纸质文本一式 2 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3)纸质文本一式 3 份,《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需分别单独装订,一起报送。
(三)课题承担(报送)单位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4) 纸质文本一式 2 份(即使申报 1 项课题也要填报)。汇总时须确保汇总表编号与申报者纸质材料顺序号、电子材料文件夹编号一致。
(四)上述材料同版电子稿由课题承担(报送)单位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稿每项课题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格式为“序号+申报者单位+申报者姓名”,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2020 基础教育专项+报送单位+申报数量”。
(五)上述表格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www.haedu.gov.cn 或河南教育科研网 www.hnedur.com 下载。
(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专项课题的申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厅直属单位(中小学) 负责本单位(中小学)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地点为市教科所302室,受理时间为 2020 年 7 月27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好勤 杨会萍;联系电话:23886312。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2.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开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 年 7 月 20日
发布时间:2020/7/21 9:17:54 作者:佚名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大附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持续科学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教教科【2020】279号)精神,开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 2020 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申报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应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 1)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拟设立 30 项,每项资助 2 万元。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资助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的有关管理规定;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须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 1 项基础教育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 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 1 项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的研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
(四)已主持承担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作为主持人(负责人)已申报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者,不论是否被审核立项,均不能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已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申报并确定立项的,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一)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以下简称“厅基教处”)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研究团队组建、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研究成果的质量。
(三)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课题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并要求退回已拨付的经费。
(五)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 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 2 万字),河南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建议(3000 字左右),1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 的相关学术论文或 2 篇发表在一般 CN 期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 字)。专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六)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 3 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一)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实行限量申报,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限报 1项。
(二)申报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2)纸质文本一式 2 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3)纸质文本一式 3 份,《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需分别单独装订,一起报送。
(三)课题承担(报送)单位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4) 纸质文本一式 2 份(即使申报 1 项课题也要填报)。汇总时须确保汇总表编号与申报者纸质材料顺序号、电子材料文件夹编号一致。
(四)上述材料同版电子稿由课题承担(报送)单位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稿每项课题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格式为“序号+申报者单位+申报者姓名”,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2020 基础教育专项+报送单位+申报数量”。
(五)上述表格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www.haedu.gov.cn 或河南教育科研网 www.hnedur.com 下载。
(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专项课题的申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厅直属单位(中小学) 负责本单位(中小学)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地点为市教科所302室,受理时间为 2020 年 7 月27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好勤 杨会萍;联系电话:23886312。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2.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开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 年 7 月 20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大附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持续科学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教教科【2020】279号)精神,开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 2020 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申报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应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 1)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拟设立 30 项,每项资助 2 万元。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资助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的有关管理规定;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须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 1 项基础教育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 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 1 项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的研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
(四)已主持承担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作为主持人(负责人)已申报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者,不论是否被审核立项,均不能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已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申报并确定立项的,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一)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以下简称“厅基教处”)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研究团队组建、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研究成果的质量。
(三)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课题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并要求退回已拨付的经费。
(五)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 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 2 万字),河南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建议(3000 字左右),1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 的相关学术论文或 2 篇发表在一般 CN 期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 字)。专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六)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 3 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一)基础教育专项课题实行限量申报,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限报 1项。
(二)申报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2)纸质文本一式 2 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3)纸质文本一式 3 份,《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需分别单独装订,一起报送。
(三)课题承担(报送)单位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4) 纸质文本一式 2 份(即使申报 1 项课题也要填报)。汇总时须确保汇总表编号与申报者纸质材料顺序号、电子材料文件夹编号一致。
(四)上述材料同版电子稿由课题承担(报送)单位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稿每项课题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格式为“序号+申报者单位+申报者姓名”,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2020 基础教育专项+报送单位+申报数量”。
(五)上述表格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www.haedu.gov.cn 或河南教育科研网 www.hnedur.com 下载。
(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专项课题的申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厅直属单位(中小学) 负责本单位(中小学)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地点为市教科所302室,受理时间为 2020 年 7 月27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好勤 杨会萍;联系电话:23886312。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2.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开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 年 7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