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4/15 10:29:12 作者:佚名
教基研〔2021〕112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组织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
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科研积极性,形成严谨、务实、科学、求真的学术风气,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可在省基础教研室官网“科研管理”栏目下载),自行确定选题。同年度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名校长、中原名师培育课题等教育厅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的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积极探索在各学科、各学段推进素质教育和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的策略、路径、方案,需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实证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我厅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组织管理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省教育厅从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评奖等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基础教育教研机构具体负责研究项目选题发布、培育指导、过程管理和结项评审工作。
三、立项申报要求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承担省基础教研室组织的课题未结项者、同年度申报主持教育厅其他单位立项课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包括主持人)限5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项研究,前两名主要成员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含主持人在内的课题组前三名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机构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申报立项的数量。每个省直管县限报10项;每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限报4项。各省辖市限报数量如下:
省辖市 | 数量(项) | 省辖市 | 数量(项) | 省辖市 | 数量(项) |
郑州市 | 110 | 开封市 | 56 | 洛阳市 | 96 |
平顶山市 | 70 | 安阳市 | 70 | 鹤壁市 | 42 |
新乡市 | 78 | 焦作市 | 78 | 濮阳市 | 64 |
许昌市 | 56 | 漯河市 | 42 | 三门峡市 | 50 |
南阳市 | 104 | 商丘市 | 78 | 信阳市 | 78 |
周口市 | 90 | 驻马店市 | 78 | 济源市 | 20 |
从今年起我厅研究项目将中小学劳动教育(含绿色证书)、中小学书法教育一并纳入研究项目学科分类。继续单列“德育”学科类别,各省辖市可在上述限报数量基础上多报2项德育课题,省直管县、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多报1项德育课题。
安全教育课题由各地教育局安全部门在规定限额范围内汇集相关课题材料,交于当地基础教研部门;由基础教研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课题可随当地其他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一并交省基础教研室。
中原名师培育对象申请的立项课题,交于当地基础教研部门,单独整理,随地市或直管县(市)一并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立项材料各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1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A4纸.doc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文件格式)打印件各3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机构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原件退还。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教研机构须提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xls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根据国家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将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相关立项材料(立项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结题材料(含结题鉴定审批书和课题研究报告)均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相关电子文档的格式可在省基础教研室官网“科研管理”栏目下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我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21年6月23—6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12号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教育科研管理部(413室)。邮政编码:450016。
联 系 人:丁亚宏 汪豪浩 电话:0371-62005215
电子邮箱:hnjysktb@sina.cn
2021年4月9日
附件:
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基研〔2021〕112号)(3).doc
附件1: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2021.4).doc
附件3: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4: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格式文本(2021.4).doc
附件5: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2021.4).doc
附件6: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2021.4).xls
附件7: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格式文本(2021.2).doc
附件8: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格式文本(2021.2).doc
附件9: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2021.2).doc
发布时间:2021/4/15 10:29:12 作者:佚名
教基研〔2021〕112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组织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
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科研积极性,形成严谨、务实、科学、求真的学术风气,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2021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可在省基础教研室官网“科研管理”栏目下载),自行确定选题。同年度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名校长、中原名师培育课题等教育厅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的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积极探索在各学科、各学段推进素质教育和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的策略、路径、方案,需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实证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我厅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组织管理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省教育厅从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评奖等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基础教育教研机构具体负责研究项目选题发布、培育指导、过程管理和结项评审工作。
三、立项申报要求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承担省基础教研室组织的课题未结项者、同年度申报主持教育厅其他单位立项课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包括主持人)限5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项研究,前两名主要成员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含主持人在内的课题组前三名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机构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申报立项的数量。每个省直管县限报10项;每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限报4项。各省辖市限报数量如下:
省辖市 | 数量(项) | 省辖市 | 数量(项) | 省辖市 | 数量(项) |
郑州市 | 110 | 开封市 | 56 | 洛阳市 | 96 |
平顶山市 | 70 | 安阳市 | 70 | 鹤壁市 | 42 |
新乡市 | 78 | 焦作市 | 78 | 濮阳市 | 64 |
许昌市 | 56 | 漯河市 | 42 | 三门峡市 | 50 |
南阳市 | 104 | 商丘市 | 78 | 信阳市 | 78 |
周口市 | 90 | 驻马店市 | 78 | 济源市 | 20 |
从今年起我厅研究项目将中小学劳动教育(含绿色证书)、中小学书法教育一并纳入研究项目学科分类。继续单列“德育”学科类别,各省辖市可在上述限报数量基础上多报2项德育课题,省直管县、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多报1项德育课题。
安全教育课题由各地教育局安全部门在规定限额范围内汇集相关课题材料,交于当地基础教研部门;由基础教研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课题可随当地其他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一并交省基础教研室。
中原名师培育对象申请的立项课题,交于当地基础教研部门,单独整理,随地市或直管县(市)一并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立项材料各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1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A4纸.doc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文件格式)打印件各3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机构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原件退还。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教研机构须提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xls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根据国家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将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相关立项材料(立项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结题材料(含结题鉴定审批书和课题研究报告)均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相关电子文档的格式可在省基础教研室官网“科研管理”栏目下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我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21年6月23—6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12号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教育科研管理部(413室)。邮政编码:450016。
联 系 人:丁亚宏 汪豪浩 电话:0371-62005215
电子邮箱:hnjysktb@sina.cn
2021年4月9日
附件:
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基研〔2021〕112号)(3).doc
附件1:2021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2021.4).doc
附件3: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4: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格式文本(2021.4).doc
附件5: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2021.4).doc
附件6: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2021.4).xls
附件7: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格式文本(2021.2).doc
附件8: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格式文本(2021.2).doc
附件9: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2021.2).doc